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今日(4日),東莞市環保局向外界公佈2013年上半年環境違法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此次公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共有273家企業或個人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共計處罰金額1765.3萬元。
  近年來,環保部門對東莞全市的重污染企業進行嚴格監管,對所擅自增加污染工序或設備的企業進行從重處罰。在本次公佈的環境違法重大行政處罰案件中,如東莞市二輕太平電鍍廠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在未經環保部門重新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增加青銅缸、鎳缸、酸銅缸、電解缸、滾青銅缸、滾酸銅缸、滾鉻缸等設備,並投入使用。環保部門對其予以重罰,處10萬元罰款。
  東莞市環保局表示,為增加環境執法的透明度,增強企業和市民的環境守法意識,該局今年以來對重污染企業擅自增加設備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重罰,定期向社會公佈重大行政處罰案件,並且將企業違法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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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莫凡  (原標題:東莞今年上半年環境違法開出1765.3萬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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