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圖為:小區居民在外借水
  □文圖/本報見習記者王大鵬
  每月都在繳水費,但因為有筆130萬元的欠單,家裡三天兩頭總在停水。東湖高新南波灣高尚小區的640多戶居民遭遇斷水之痛。前日上午9時,該小區的供水再度中斷。昨日上午,接到居民反映後,記者隨即展開調查。
  ■讀者投訴
  按時繳水費卻常常被停水
  68歲的吳婆婆,在東湖高新南波灣高尚小區已居住了四個年頭。
  4年來,吳婆婆養成了一個“敏感”的習慣:家裡的盆桶壺瓶一有空缺,就馬上在水龍頭上接滿自來水。不知情的人,以為吳婆婆這是在節約,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背後的緣由:應對家中突如其來的停水。
  有此“先見之明”的人,在該小區不在少數。昨日出差剛回來的汪先生,正要準備接水煮飯,卻發現家裡停水了。“我以為是哪裡管道破了,一打聽才得知小區又停水了。家裡沒水,只得去外面餐館了。真受不了。”汪說。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居民們盆桶壺齊上陣,紛紛到旁邊工地接水。工地上露出的軟管,只有礦泉水瓶口粗細。一些家庭主婦還端著青菜過來洗。附近的商鋪也受到影響,不能正常用水。雨後的水藍路泥濘不堪,工地上小小的軟管一時間決定了不少家庭的爐竈點火時間。“我們按時向物業繳納了水費,水務公司有什麼問題去找物業啊,怎麼能突然就停了居民用水!”一名居民現場發起了牢騷。
  居民李爹爹稱,停水是因小區物業欠了水務公司的巨額水費,聽說有100多萬元。“前幾天水務公司的人來了,要關了小區正門前的供水管道,幸虧被我們攔下了。”據瞭解,該小區這樣的停水每年都要鬧幾次。
  ■物業說法
  物業稱欠費多種原因造成
  記者採訪期間,有居民稱,該小區停水的主因在水錶。
  南波灣高尚小區物業、武漢華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王女士受訪時介紹,該小區已建成11年,開發商在設計之初,為降低成本,僅在供水部門報裝了一塊總表,此後開發商讓物業給每家每戶安裝了分表。供水部門依據總表計量收費,開發商安排後期管理人員到每家每戶抄表,收取水費,然後彙總到小區業主委員會,並由業委會上繳到供水部門。
  王女士稱,該樓盤開發商2003年交房的時候,地下管網就有漏水情況出現,小區幾年前因此事還停過水,供水管道至今還在滲水,物業公司對此也無能為力。
  王女士還說,附近不少小區都是由開發商向供水部門報裝總表,再由開發商給各家各戶安裝分表。由於建設初期地下管道的滲漏及其它水損,總表和分表之和數據經常不一致,欠費“雪球”越滾越大,而開發商2008年之後就不見蹤影了,加上小區後面的十多名業主常年私自開管道用水,並拒絕物業人員上門抄表,這許多原因造成了高達130萬元的水費欠單。
  物業公司總經理潘青海在電話中證實了上述相關說法。
  ■相關回應
  水務部門稱停水屬無奈之舉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武漢市水務集團洪山營業廳。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水催費實屬無奈。水供出去,用戶用了水,錢收不回來,也是國家和企業的損失。“以正常法律手段催費幾乎難以實現,居民們也曾找地產開發商,但開發商不見了蹤影。”該工作人員說。
  在武漢市水務集團這裡,南波灣小區的水費欠賬已達到139.49萬餘元。
  武漢市水務集團一名工作人員透露,目前武漢市有110萬戶家庭實現了水費的抄表到戶,占總人口的大多數。他稱,南波灣小區的水費僵局,與行政區劃變更後,自來水管網沒有得到及時維護有關,同時小區內部管網的滲水也是一大原因。他提醒那些抄總表的小區多多組織力量檢修地下管網,以防滲水。
  他還介紹,目前武漢市水務集團的停水,一般分為突發爆管、二次供水問題及歷史遺留問題。前兩個靠相關部門的搶修維修,後一個則需要武漢市政府積極完善水費繳納一戶一表制。另一名工作人員也表示,根據水務公司和當事開發商簽的《供水合同》,如果欠水費,水務公司有權停水。
  ■最新進展
  小區成立水費調查小組展開交涉
  昨日上午9時許,受居民們委托,在小區業委會的推動下,小區成立了水費調查小組。小區業主委員會連同所屬的關東街道辦事處、清水源社區居委會以及物業公司人員一起來到武漢水務集團公司洪山營業廳,與水務公司人員協商解決停水之事。
  退休職工李杉,是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在營業廳,他建議政府、水務、社區、街道、物業等分攤欠費。
  水務集團的一名工作人員贊成平攤,但認為需要政府出面。按類似小區的解決途徑,還是需要當地政府部門出面組織協調引導,安裝一戶一表,解決目前總表量與分表總和流量不一致的問題。
  昨日下午6時,記者得知南波灣高尚小區已恢復供水。各方約定,東湖高新開發區管委會一周內將著手解決該片區的管道問題。
  ■深度分析
  管網老化和未分表到戶造成歷史難題
  目前,武漢有近百個老舊小區由於地下供水管網老化、滴漏造成水損嚴重,共欠下3000多萬元的水費。由於沒有實行一表一戶,物業、居民、水務集團都不願承擔這些費用,造成了這一歷史難題。
  據瞭解,武漢中心城區已有110萬餘戶家庭實現分表到戶,尚有30萬餘戶還在共用總表。2010年出爐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新建小區必須實行一戶一表,共有部分則另行安裝計量表。
  根據相關法規,在向小區正式供水前,水務集團會與小區相關責任方簽訂供水合同。該供水合同是根據國家、湖北省及武漢市供水條例制定,並且申報給省工商局核定備案。在合同中,小區責任方可以是開發商、物業或是業委會,同時明確規定小區內的供水設施包括水管管道、蓄水池及樓頂水箱等由小區責任方負責維護及管理。
  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困難的小區,一般情況下,可以按照“政府出一部分,企業讓一部分,居民出一部分”的方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高額水損費問題。但是,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不可能全額免除小區所拖欠的水損費。
  ■鏈接
  律師:水損費可據責任大小按比例分攤
  記者在採訪中向律師咨詢,他們認為,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條例規定水損費應由誰來承擔,因此只能先區分責任,再根據責任大小按比例分攤。
  首先,要看小區的供水管網是否在開發商的5年保修期內。如在保修內,開發商負有維修管理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水損費。
  其次,如果物業公司在進駐前,就水損費與小區居民達成過相應的管理協議,應按協議的條款履行。對於沒有物業的小區,則應該由小區居民根據各家用水比例承擔。
  在欠費初期,如水務集團沒有及時催繳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導致小區水損累積升高,並產生高額的滯納金,水務集團也應分攤一部分費用。
  而對於因分表到戶過程中的管網改造所產生的費用,作為受益人,居民應該承擔其相應費用。
  (原標題:圖文:南波灣640餘住戶遭停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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